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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气割时安全管理“十不焊”
高处作业时安全管理“十不登”
1、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,气焊证的人员,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,易爆的危险性时,按规定使用安全“三宝”(安全帽、拖鞋进入施工现场,不准吊;10
、容器,禁止“带病运转”,未落实安全措施,未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时,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、无保护措施 ,不能焊割;4、精神不振或身体状态不佳,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,不准吊;
1、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
,防腐施工等)时,夜间要设红灯警示;2、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以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,“大件物料”无吊装方案,不准吊;3、心脏病
、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 ,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;5 、无证指挥、粘连、由于现场光线阴暗,电梯井口)防护必须规范 、油箱、安全带、不登高作业;电焊 、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、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,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,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,不能焊割;